窒息計畫

第3章

結婚沒多久,媽媽很快生了一對漂亮的龍鳳胎。


 


一家四口生活得非常幸福。


 


所以,當她把我送到原先我們住的房子後,她帶著歉意說道:「涵涵,媽媽還要回去給弟弟妹妹做飯。過兩天再來看你,可以嗎?」


 


我甜甜地回應:「媽媽,你快點回去吧,別耽誤給弟弟妹妹做飯。路上小心~」


 


媽媽似乎還有些猶豫:「涵涵,要不要我給你叫個外賣?」


 


我搖了搖頭:「不用,我 10 歲就會做飯了……你知道的,我從小就聰明。」


 


23


 


兩周後,我給媽媽打了個電話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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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媽媽,我寫的作文《我的媽媽》獲得全省金獎,我想請你過來慶祝下,可以嗎?」


 


媽媽很開心地答應了。


 


當然,我也很開心。


 


等媽媽到時,我已經做滿了一大桌子菜。


 


媽媽甚至開心地喝了點紅酒。


 


我們在飯桌上聊了很多的心事,尤其當媽媽聽到我寫的作文,拉著我抱頭痛哭。


 


這哭聲,讓原本睡著的大壯醒了過來。


 


大壯被我關在了陽臺的籠子裡,此時「汪汪」叫喚了兩聲,應該是餓了。


 


可是這會兒我偏偏肚子開始疼了。


 


「媽媽,我肚子疼,去下廁所。大壯應該是餓了,等我出來再去喂它。」


 


媽媽臉蛋通紅,說話都有些大舌頭了:「沒事,媽媽幫你去喂~」


 


「媽媽,你別去!大壯有點兇,有時候對不認識的人會有敵意!」


 


說完這句,我扭頭就去了廁所。


 


媽媽捂嘴笑了笑:「涵涵,媽媽天生就招狗狗喜歡……大壯肯定不會咬我的……」


 


可就在我上廁所上到一半時,一聲悽厲的慘叫,響徹整棟大樓。


 


24


 


等我跑出來時,就看見媽媽被大壯撲倒在地。


 


而她的整張臉,已經血肉模糊。


 


連鼻子都被咬掉了些。


 


嘖嘖嘖,真是可怕~


 


我先把大壯關進了籠子裡,然後趕緊撥打了 120,還通知了她的家屬。


 


120 來得很快,我跟著車到了醫院。


 


等救護車到時,那位叔叔已經在醫院門口等著了。


 


媽媽直接被推進了搶救室裡。


 


隔著一扇門,媽媽清創的號叫聲清晰地傳了出來。


 


那位叔叔滿臉焦急問我,到底發生了什麼。


 


我一一如實相告。


 


叔叔的臉色比鍋底還黑:「那隻該S的狗呢?我一定要親手把它打S!」


 


我先是一愣,然後難以置信地看向那位叔叔。


 


我朝著手術室哭喊道:「叔叔,狗狗的命也是命,你怎麼能說出把它打S的話呢?這事讓我媽知道了,非要和你離婚不可!


 


「今天你要是想S我的狗,你就先S了我吧!狗的命比人的命重要……這是我媽從小教育……」


 


我的話還沒說完,那叔叔氣得滿臉漲紅,臉頰的肌肉都在隱隱抽動。


 


「啪」的一聲,他用力朝我甩了一巴掌。


 


把我打得眼冒金星。


 


我舔了舔腥甜的嘴角,笑了。


 


我拿出手機打了 110。


 


25


 


警察來的時候,叔叔顯得非常不可思議。


 


「你媽還在搶救,你居然報警抓我?」


 


我淡然地點了點頭:「沒事,可以先驗傷立案,等我媽搶救過來了,我再申請追究你的責任。」


 


因為我沒有監護人,所以兩位警官陪我做了幾個檢查。


 


耳膜穿孔,加輕微腦震蕩,已經夠得上輕微傷的標準了。


 


兩位警察剛剛了解到我媽還在搶救中,直接就在手術室外就給我們錄了口供。


 


聽到事情的來龍去脈後,兩位警官還是照例進行了一番調解。


 


直到我說出,我還未滿 14 周歲,且堅持立案後,他們也不再勸了。


 


他們給我開了個傷情鑑定書,讓我到指定的司法機構去做傷情鑑定。


 


這下,那位叔叔真慌了,他立馬真誠地和我道歉。


 


可打人就該付出代價。


 


因為瞿宣兒的爸爸也付出了代價。


 


手術做了十幾個小時,媽媽被轉進了 ICU。


 


26


 


半個月後,媽媽終於被轉進了普通病房。


 


那位叔叔應該是希望我放他一馬,所以照顧我媽時十分殷切。


 


可是很快,他就收到了公安局的行政拘留通知書。


 


15 天。


 


很公平。


 


可我媽知道這事後,急得快瘋了。


 


「涵涵,你怎麼能把你叔叔送去坐牢呢?就算他打了你,可是媽媽被你養的狗咬成這樣,正是需要別人照顧的時候……」


 


我抓緊媽媽的手,安慰道:「媽媽,你放心,你還有我呢!我肯定會好好照顧你的……」


 


不管媽媽怎麼懇求,我都堅持不調解。


 


於是,那個叔叔提出讓我出醫藥費。


 


媽媽揚言也要報警抓我,因為我咬的狗咬傷了她。


 


而我拿出了家裡的監控:「媽媽,明明我勸過不要去碰大壯的,是你自己不聽。我作為未成年人給造成了你的損害,而你作為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所以你要自己向自己索賠嗎?」


 


媽媽隻能眼睜睜看著叔叔進局子。


 


等他從拘留所出來,正好趕上媽媽出院。


 


不知道是媽媽臉上的傷太恐怖,還是坐牢心情不好,他對媽媽全程板著張臉,媽媽和他說話,他都懶得應。


 


過來接媽媽出院的,還有媽媽的那對雙胞胎。


 


年僅 2 歲的他們,被媽媽的臉嚇得哇哇大哭。


 


媽媽趕緊低頭戴上了口罩,可是眼中受傷的情緒怎麼也遮不住。


 


27


 


出院後的一個月,媽媽幾乎每天都會給我打電話。


 


她告訴我,她出院那天來了好多人。


 


所有人臉上都寫滿了同情,明明眼中都是害怕,還要裝作若無其事地多看兩眼。


 


她還說,現在兩個孩子每次隻要看到她不戴口罩的樣子,都會拼命大哭。


 


叔叔已經把他們送到爺爺奶奶家了。


 


哦,那位叔叔也已經半個月不回家了。


 


說是在爺爺奶奶家裡陪孩子,可是好幾次媽媽打電話回去,那位叔叔都不在。


 


掛電話之前,她幽幽地問我:「涵涵,這是不是我的報應?」


 


我不禁莞爾:「媽媽,你說什麼傻話呢?」


 


28


 


半年後,媽媽和叔叔離婚了。


 


兩個孩子都給了叔叔。


 


因為孩子看到媽媽已經有應激反應了。


 


我把媽媽接回了家。


 


媽媽回家前,還有些猶豫:「涵涵,你把大壯送走了嗎?」


 


我笑了笑:「放心吧,媽媽。我把它送去寵物學校了。」


 


媽媽這才安心和我回了家。


 


可回去的第一夜,媽媽就做起了噩夢。


 


夢裡她一直聽到狗叫。


 


我安慰她:「這隻是因為她回到受傷的地方有些創傷反應,過段時間就會好了。」


 


……


 


29


 


然而,媽媽的情況並沒有像我所說的一樣好轉。


 


反而愈演愈烈。


 


之前僅僅是晚上做噩夢,現在白天都會出現幻覺。


 


她說,她能感受到大壯還在這個房子裡,隻等她放松警惕的時候,大壯就會跳出來咬她一口。


 


我隻能告訴她,這些都是她幻想出來的。


 


可是她卻怎麼都不相信。


 


我隻能帶她去了醫院的精神科。


 


醫生看了報告和分析她的實際情況,分析應該是創傷性後遺症。


 


讓我每天都要監督她吃藥。


 


三個月後再去復查。


 


……


 


這天,我正在學校上課。


 


班主任忽然來班裡找我,她神色凝重:「顧曉涵,你媽媽現在在醫院。醫院那邊說是不慎墜樓,老師現在送你去醫院,你別怕……」


 


我乖巧地點點頭,然後流下了傷心的淚水。


 


30


 


媽媽是從 4 樓自己跳下來的。


 


她說, 大壯在追她,她慌不擇路才跳樓的。


 


這次媽媽在醫院又住了 3 個月。


 


因為她癱瘓了。


 


加上精神科的治療,所以久了點。


 


唯一慶幸的是這次出院,媽媽的精神狀態總算好些了。


 


我又用輪椅把媽媽推回家。


 


31


 


醫生說媽媽這種情況要多曬太陽。


 


所以, 我現在有空都會把她推到小區的廣場上。


 


可是小區的孩子害怕她。


 


罵她惡心、醜八怪、怪物!


 


大人也對她指指點點, 惡語相向。


 


媽媽提出想要戴口罩。


 


可我一個窮學生, 真的買不起太多沒用的東西。


 


就這樣過了半年,媽媽說她還是不出門了。


 


那行,既然不出門,就把輪椅扔了。


 


32


 


見我把輪椅扔到樓下垃圾桶裡,媽媽的眼中滿是驚恐:「涵涵,為什麼要把輪椅扔了?」


 


我甜甜地笑道:「媽媽, 你記得我半歲的時候嗎?也是在這個家裡,滿地亂爬的!我半歲都可以做到,你現在 40 歲了,肯定比我爬得更好。


 


「對了,今天是你 40 歲生日,我還有一樣驚喜送給你。」


 


說著,我去陽臺牽出了大壯。


 


「媽媽,你最喜歡大壯了是不是?以後,我出門上學了,大壯就可以照顧你了!」


 


我解開了大壯的嘴套,把它牽到了媽媽身邊:「來, 大壯, 叫姐姐!」


 


媽媽渾身都在抖,臉色慘白如紙:「涵涵,你把大壯拉遠點。媽媽害怕……」


 


「害怕?為什麼要害怕啊!毛孩子這麼可愛, 你為什麼會覺得害怕?」


 


媽媽僵在了那裡, 不敢直視我的眼睛。


 


「囡囡, 對不起, 是媽媽錯了!媽媽和你認錯,你把大壯牽走吧……求你了, 囡囡!」


 


可世界上,哪有這麼好的事情。


 


2


 


「(現」然後我松開了手上的狗繩。


 


番外:


 


一年後。


 


我代替媽媽去參加了張倩阿姨的葬禮。


 


她的葬禮很熱鬧。


 


張倩阿姨娘家人都從外地趕來, 為了給她討公道。


 


據說,一周前張倩阿姨和她老公在家煤氣中毒,都陷入了昏迷。


 


是他們養的狗狗拼了最後一口氣, 舔醒了張倩阿姨的老公。


 


結果她老公醒了第一件事,就是背著那條大狗逃了出來。


 


而等張倩阿姨等到救護車趕來時, 已經救不活了。


 


張倩阿姨的老公哭得聲淚俱下:「我當時真沒想到倩倩救不過來, 我想背貝貝出去, 再回來救倩倩的。因為貝貝體重隻有 30kg,它比人更容易中毒……」


 


張倩阿姨的娘家人聽到這,簡直要氣瘋了。


 


「在你心裡, 倩倩還不如狗重要嗎?」


 


「不是的,倩倩當然重要。可貝貝是我們的孩子,如果是倩倩,我相信她也會做出同樣的選擇的……」


 


我覺得張倩阿姨老公說得不錯。


 


因為張倩阿姨曾和媽媽討論過某個 APP 上的一個高熱問題。


 


【如果發生火災, 養了 8 年的寵物和一個陌生的 8 歲小孩,你選擇救誰?】


 


當時張倩阿姨神情很是不屑:「當然救自己的寵物!我的寵物就是比人命值錢。」


 


現在她老公和她做了一樣的選擇,她一定十分欣慰。


 


(完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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